甲午中日海战史

孙克复  关 捷


第五章 威海卫保卫战


第三节 北洋舰队的坚持抵抗


四、北洋舰队的覆灭

 

丁汝昌等自杀殉国后,2月12日,牛昶炳和洋员及诸将等商议投降问题。美员浩威提出对丁汝昌之死,要严守秘密,以免影响投降谈判。有人提议按丁汝昌生前命令,沉船毁台,然后议降。帝国主义分子马格禄、浩威和一些民族败类,不仅不同意,还盗用丁汝昌名义向日军乞降。乞降书由浩威用英文起草,然后译成中文。午前8时30分,派广丙管带程璧光为军使,乘镇北炮舰,上树白旗,由西口出港,将乞降书送至日本舰队旗舰松岛上。书如下:

“革职留任北洋水师捉督军门丁,为咨会事:照得本军门前奉贵提督来函,只因两国交争,未便具覆。本军门始意必战至船没人尽而后已,今为保全生灵起见,愿停战事,所有刘公岛现存船只及炮台军械,委交贵营,但冀不伤中西水陆官弁兵勇民人之命,并许其离岛还乡,如荷允件,则请英国水师提督为证。为此具文咨会贵军门,请烦查照,即日见覆施行,须至咨者。右咨日本海军提督军门伊东,光绪二十一年正月十八日”。注1

伊东祐亨接书后,立即召集幕僚开会,商讨接受投降事宜。同时,振军舰扼守刘公岛西口,预防北洋舰队冲出。并致答书如下:

“拜读贵翰,敬悉一是。小官因拟于明日收纳现属台端所有之舰船炮台及其他全部军用品,至其时刻方法等细节,当于明晨台端对本书作确答时协商。军用物品一切缴交小官之后,小官当令我舰船一艘平安护送台函中所指定之人员及台端一同至被双方认为妥善之地点。但,既如前述,按小官个人之意见及关怀,希望台端前来我方,暂在我国等待战争之结束,此不但为台端一身之安全计,相信为台端之将来亦应如此也。同时,小官保证台端在日本必能受到充分待遇。但倘若台端必欲返回乡里,小官当随台端之希望。至于台端欲以英国舰队司令长官为保证人一项,小官认为并无必要,盖台端军人之名誉,实小官所坚信不渝者也。兹将搁笔,小官希望台端于明朝10时以前对本书作一确答”。注2

同时,伊东祐亨给丁汝昌私函一件,并赠送香槟酒等数种礼物。

13日午前9时,程璧光再乘镇边炮舰,下半旗,持伪托丁汝昌之复信,来到日本舰队。诡称昨夜丁提督于写完复信后自杀。复信内容为:

“伊东军门大人阁下:顷接复函,深为生灵感激,承赐珍品,际此两国交争,不敢私受,谨以璧还,并道谢忱。来函约以明日交军械台舰等类,因兵勇须卸缴军装,收拾行李,为时过促,恐有不及,请展限至正月二十二日起,阁下进口,分日交收各件,决不食言。专此具覆,并请台安,诸希裁察,丁汝昌顿首。正月十八日。外缴还香槟酒蛎黄等共三件”注3。伊东祐亨接书后,再致复函如下:

“小官顷接华历一月十八日水师提督丁汝昌来函,但据赍此函前来的使者口述,水师提督丁汝昌业已自杀,不胜哀悼。关于缴交军舰炮台及其他军器,声请展限至华历一月二十二日一事,当在左开条件之下予以承认。其条件即,限于本日午后6时由一负责中国士官前来我旗舰,就上述军舰炮台及其他军器之交缴,并就放还在威海卫之中国人及外国人事项订定确实条约若干项。小官致故水师提督丁汝昌的最后一函说,交缴时刻及其他细节当于明日与贵提督协商决定,兹该官既已逝去,此等细节希与负有代理丁提督和小官协商任务的官吏协商。兹并须言明,为此项协商前来我旗舰的士官应为中国人,不得为外国人,凡是中国人,小官将予欢迎”。注4

当日午后5时20分,清军以牛昶炳为投降谈判代表,携军使程璧光到日本旗舰松岛进行谈判。伊东代表日方提出清军投降条件十一条,牛昶炳表示均一一照办。

14日午后3时30分,牛昶炳、程璧光再到松岛舰上,缴出威海卫清军海陆投降军官及洋员名册和兵勇军属统计表。计投降官兵陆军二千零四十人,海军三千零八十四人,合计五千一百二十四人。当夜,牛昶炳与伊东祐亨签订投降条约十一款,即刘公岛条约。其内容如下:

“一、中西水陆文武各官,须开明职衔姓氏,西人须开明国名姓名,其文案书职及兵勇人等,须开一总数,以便分别遣还中国。

二、中西水陆文武官员,须各立誓,现时不再预问战事。 

三、刘公岛一切器械,应聚集一处,另开清折,注明何物在何处,岛中兵士,由珠岛日兵护送登岸,威海各东兵.自2月14日(西历)5点钟至15日午正止,陆续遣归。 

四、请牛道台代承交付兵舰炮台之任;惟须于15日正午以前将舰中军器,台上炮位,开一清帐,交入日舰,不可遗漏—件。

五、中国中西水陆各官弁,许于15日正午以后,乘康济轮船,照第十款所载,开返华界。

六、中西各官之私物,凡可以移动者,悉许随带以去,惟军器则不论公私,必须交出,或日官欲加以搜查,亦无不可。 

七、向居刘公岛华人,应劝令安分营生,不必畏惧逃窜。

八、日官之应登刘公岛收取各物者,自16日9点钟为始,若伊东提督欲求其速,可先令兵船入港内等待,彼时中西各官,仍可安居本船,俟至16日9点钟为止,一律迁出,其在船之水师水手人等,愿由威海遵陆而归,可听其便,其送出之期,则与各兵一律从15日正午为始。 

九、凡有老幼妇女之流,欲离刘公岛者,可自乘中国海船,从15日正午以后,任便迁去;但日本水师官弁,可在口门内稽查。 

十、丁军门等各官灵柩,可从16日正午为始,或迟至23日正午以前,任便登康济兵船离岛而去。伊东提督又许康济不在收降之列,即由牛道台代用,以供北洋海军及威海陆路各官,乘坐回华,此缘深敬丁军门尽忠报国起见,惟此船未离刘公岛之前,日本水师官来拆卸改换,以别于炮船之式。

十一、此约既定,战事即属已准,惟陆路若欲重战,日舰必仍开炮,此约即作废纸。”注5

根据投降条约,清军缴出威海卫港内北洋舰队全部残余军舰以及刘公岛上各炮台所有军械弹药及军事设施。


日军进入威海港后拍摄的港内照片

17日上午10时30分,日本联合舰队摆出一副战胜者的架势,耀武扬威地正式占领了威海卫港。并举行“捕获式”,将威海卫港内北洋舰队残余舰船镇远、济远、平远、广丙、镇东、镇西、镇南、镇北、镇中、镇边全部俘虏。扯下中国军旗,升起日本旗。只将练习舰康济卸下大炮,解除武装后交还中国,用来运送丁汝昌、刘步蟾等人的灵柩及洋员等去烟台。 

当天午后4时,康济号载运丁汝昌、刘步蟾等人的灵柩,海陆军官及洋员,在潇潇春雨之中,汽笛哀鸣,凄然离港。至此,清政府花费巨额白银,经营十余年的北洋舰队,宣告全军覆灭。

以日本占领威海卫和北洋舰队全军覆灭而告结束的甲午中日威海保卫战,从1895年1月20日,日军由荣城湾登陆起,到2月17日,日军正式占领威海卫止,共计二十七天。如果从1月30日,日军抄袭威海卫后路,进攻南帮炮台算起,才仅仅十八天。那么,为什么威海卫战役清军失败得这样迅速而又如此惨重呢?

威海卫战役的失败,当然有许多具体原因,但从根本上说来,仍然是清政府的腐朽无能和推行妥协投降路线所招致的恶果。当北洋舰队和广大清军将士为保卫威海卫而艰苦奋战,抗击日寇之际,正是清政府遣使议降,广岛求和之时。求和虽未成功,但是,由于奕訢、李鸿章之流把全部希望寄托在英、美等国的调停上,更加放松了战守。使北洋舰队坐困威海卫,被动挨打,终至全军覆灭。

当日本进犯山东半岛,企图全歼北洋舰队于威海卫的时候,北洋舰队有三条出路可以选择:第一、驶离威海卫,进据胶州湾或南方口岸;第二、主动出击,与日舰争锋海上,一决雌雄;第三、消极防御,困守威海卫,坐困待毙。

在当时的情况下,走第一条路是可行的。将舰队向胶州湾或南方港口转移,既可保存北洋舰队的实力,又能迫使日军不得不改变其作战部署,打乱其侵略计划和速战速决的方针。使战争持久,战线延长,消耗日军实力。这对中国是有利的。第二条路,同日军进行海上争雄。从当时敌我实力对比看,当然并无胜利把握,且有可能一败涂地。但这样作,至少能予日本海军以相当打击,部分地消灭其有生力量。较之坐困威海,船沉人尽要好得多。但是,由于清政府内部各派系军阀,官僚之间的矛盾和李鸿章坚持其避战保船的方针,没有也不可能选择上述两条道路,而只能选择固守威海卫这一条路。

走固守威海卫一途,如能采纳丁汝昌的厚集威海卫后路兵力,加强两岸海陆炮台的防御,海陆协同作战,进行积极防御的主张,也并非完全失策。但是李鸿章、李秉衡等人,却没能实行积极防御的方针,采取的完全是被动挨打,坐以待毙的消极防御方针。尤其是守土有责,直接负责山东防务的巡抚李秉衡,既不增兵防卫,又不认真部署,分兵把口,敷衍塞责,致使日军在一日之间轻而易举地包抄威海卫后路,夺占两岸炮台。

当威海卫战事处于危急关头,李秉衡不仅没能有效地组织援兵,反而置北洋舰队和刘公岛守军于不顾,从烟台退在莱州,一走了之。再加上守卫威海卫两岸海陆炮台陆军将领的贪鄙怯懦,绥、巩二军的纪律败坏,一触即溃,毫无战斗力,以及在危急时刻,洋员散布失败情绪,鼓动少数将领投降等等,所有这一切,最终导致了威海卫的失守和北洋舰队的覆灭。

威海卫的失守和北洋舰队的覆灭,标志着甲午中日海战的结束。同时,也使整个甲午战争接近尾声。威海卫失守后,日军虽然在东北的辽河下游发动了新的攻势,占据了牛庄、营口、田庄台三镇,但这已是强弩之末。此时,日本侵略者虽然在军事上取得了一些胜利,表面上气壮如牛,实际上已成外强中干的纸老虎。八个月来的侵略战争,把它拖得精疲力竭。其国内人力、物力、财力已消耗殆尽。甚至连发动这场侵略战争的罪魁日本外务大臣陆奥宗光也不得不供认:“国内海陆军备殆已空虚,而去年来继续长期间战斗之我军队人员、军需固已皆告疲劳缺乏”注6。因此已无力再战,希望早日议和。

这时,美国及其他帝国主义列强也看到,战争再继续下去对日本显然不利。他们认为帮助日本压迫清政府投降,以便趁火打劫,从中渔利的时机已经成熟。于是,美国政府首先出面斡旋,帮助日本在谈判桌上取得它在战场上得不到的侵略利益。

当时的清政府,早已被日本的侵略战争吓破了胆,巴不得早日投降成功。于是,在日本的要胁和美国的“调停”下,1895年(清光绪二十一年)3月14日,派李鸿章为全权代表到日本议和。

1895年4月17日,李鸿章在日本马关春帆楼同日本全权代表日本内阁总理大臣伊藤博文、外务大臣陆奥宗光签订了中国近代史上空前屈辱的不平等条约——《中日讲和条约十一款》,即《马关新约》注7
条约的主要内容是:

1. 清政府承认朝鲜完全“独立自主”;

2. 清政府割辽东半岛、台湾全岛及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予日本;

3. 赔偿日本军费白银二亿两,分八次在七年内交清;

4. 日本臣民在中国各通商口岸,得自由从事各项工艺制造;各项机器,仅纳入口税,得自由装运入口;日本在中国制造的货物,与进口货物一样,免征一切杂捐,并享受在内地设栈寄存的优待;

5.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通商口岸。日本轮船得驶入上述各口岸。

条约还规定,为保证清政府履行各项条款,日本军队得暂时占据威海卫。 

《马关新约》是中国近代史上一个空前可耻的卖国条约。其赔款之巨,被割领土之多,丧失主权之重,都开创了中英《南京条约》以来的记录。这个条约是日本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人民身上的一副沉重枷锁。它不仅严重地破坏了中国领土主权的完整,加深了半殖民地化的程度,而且刺激了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野心,加剧了帝国主义列强在远东的矛盾和斗争。《马关新约》签订后,立即爆发了俄、法、德三国干涉还辽事件。随后,又出现了帝国主义争夺向中国投资,夺取租借地和划分势力范围,瓜分中国的激烈斗争,使中国民族危机空前严重起来。与此同时,由于帝国主义瓜分大祸迫在眉睫,促进了中国人民的新觉醒,以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为首的资产阶级改良派,上书光绪皇帝,反对签订屈辱的不平等条约,请求变法,掀起了改良主义的政治运动。

但是实践证明,改良主义无力阻止帝国主义瓜分中国,走改良主义道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是行不通的。中国人民又探索一条新的斗争方式,在山东爆发了以农民为主体的反帝爱国运动——义和团运动。从此,中华民族反对帝国主义的斗争,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全书终——


注1 转引自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2卷,第200页。

注2 《日清战争实纪提要》,见《中日战争》丛刊,第1册,第273页。

注3 转引自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2卷,第201页。

注4 《日清战争实纪提要》,见《中日战争》丛刊,第1册,第274页。

注5 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2卷, 201-203页。

注6 陆奥宗光:《蹇蹇录》,见《中日战争》丛刊,第7册,第177--178页。 

注7 《马关新约》(或称《马关条约》),全文见《光绪条约》卷38,第6-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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