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的第八次航行

——中国海上力量发展史(连载中)


第二章 海洋的中国

 

中国的海洋发展时代实际上开始于八世纪到十一世纪期间。当时,中国北方人口增长了两倍,气候的变化减少了可耕地的面积。这些客观因素导致了北方人口大量外迁,特别是沿长江而下,并沿海岸向南迁移,北方游牧部落的入侵造成了同汉人之间的战争,战争使得中国在1127年出现了分裂。宋王朝被迫逃离开封,南迁至长江以南重新建立其统治。重要的是,南宋在濒临东海的杭州建立了新都。依仗这个优势条件,南宋开始控制海岸和长江,以作为抵御北方游牧部落入侵的经济和军事要地。于是富有生机的发展海洋事业的思想出现了,海洋成了对付那些敢于征服它的国家的新疆界。

自然地理

当汉人迁移到南方沿海地区后,他们发现长江三角洲以南的沿海地区与北方的沿海地区大不相同。海洋的中国包括现在的江苏、浙江、福建和广东沿海省份。这些地区除江苏省之外,沿海都是岩石丛立,曲折的海岸线上有许多隐蔽的海湾和天然良港。这个地区还有不少流入大海的河流和无数个沿海岛屿(约计3500个岛屿)。沿海的岛屿和绵延起伏的沿海山脉生长着中国最好的森林,出产的杉木和松木可用来建造大型远洋船只。内地的移民还认识到沿海地区狭窄的平原不适于发展种植业。此外,重重高山还将沿海人口同内地人口隔离开了。

沿海都市化与文化多样性

中国的中部和东南沿海城市的特点与北方比较古老保守的城市截然不同。由于地理和语言上的差异,海洋的中国形成了一种多样性的文化。造成这种情况的还有以下三种原因。

第一,海洋的中国直接受到外国的影响。实际上,早在九世纪有些沿海城市内就允许外国飞地存在。所以,治外法权是区别海洋的中国与大陆的中国的一个特点。

第二,沿海地区的商人通过广泛地促进商业贸易发展在民众中产生了重要影响,而儒家关于藩属进贡的仁义道德的说教仅仅是次要的问题。所以,海洋的中国比较讲求实际,与外国人进行贸易也较自由。

第三,沿海地区以捕鱼为主的食品生产,并不象大陆的中国的粮食生产那样受官府的垄断。花样繁多和有异国风味的海味烹饪在沿海城市的家庭和餐馆中已很普遍。

港口集市系统

大陆的中国和海洋的中国虽然存在着分歧,但商业发展的样式是一样的。沿海的老百姓在岸上靠着沿海集市和贸易系统生活,这同内地的农副产品贸易系统很相似。这种商业发展带来了四种规模不同的集市系统:沿海中心渔村、小型集市渔港、中型集市贸易港和大型商埠。

沿海渔村

沿海中心渔村一般位于小型的港湾或内河入海口旁。它们主要是作为渔民或采集珍珠的人的居住区而不作为行商者和运输工人的住所。因此,渔村一般都是靠近沿海渔场。典型的沿海渔村大约有250户。不出海的渔民家属一般从事织补渔网、生产鱼钩鱼线、种植小块园地以及从事水产养殖业。产品交流只是在村镇内进行。因语言相通,交流也较方便。抵御外敌通常是一些组织松散的渔村民防人员。

在海上作业时,一般是两条船一块行动,一艘(公船)负责直接捕捞,另一艘(母船)负责处理捕捞上来的水产品,提供膳食保障和进行准备性的工作。有时也有的渔民单船出海捕鱼,但这种作法得益甚少,并不普遍。当捕捞境况不佳或渔汛结束时,渔民们则可能到一些大港口去临时从事水上运输。

每个渔村都设有两个机构:鱼行和神庙。鱼行通常由不出海的人占有和经营,其业务主要是从事借贷与信托。鱼行是渔村的集会点,其作用类似美国早期的货站。神庙是欢庆节日和祭祀神灵的场所。“天妃”就是诸神之一,她专门保佑船民。

小型集市渔港

渔民较集中的另一个地方就是小型集市渔港。这里人口较多一些,集市上有一些专门的行业,如生产渔线、船用垫子、渔网和基本用具的工匠。此外,这里还有官方垄断的盐业和一些水运行业。渔港成为交换水产品的集市网点。集市包括鱼行、鱼市和洽谈生意的茶馆等。

集市渔港一般设有大型码头设施,捕捞上来的水产品由舢板运到岸上。渔港设有神庙供人膜拜。在防御方面,渔港设有一些围墙以保护诸如官府建筑物一类地方的安全。有些集市渔港设有小规模的沿海防御武装,这些武装有时拥有一些驻泊在港内的海上防御船只。

由于小型渔港具有多种作用,它吸引了较富裕的农、渔民。这些人往往拥有两艘渔船,并向其船员提供伙食和一些开销费。船员为船主劳动,获取一定的利润,船主得30%;如提供全部费用,他可得到75%的利润。

这类渔港还是“鱼客”活动的集中地。鱼客是一些在海上流动的人,他们来回航行在中国沿海,收购贩运渔民捕捞的水产品。鱼客制形成于早期,在十九世纪冰船出现之前渔民处理捕捞上来的水产品存在着困难,这些新鲜或腌制的水产品必须及时送往市场。

鱼客对于市场上鱼类供求行情必须非常了解。如果鱼类捕获量多了,价格就会下跌,他们则须迅速转往其他渔港以求获得高价。这些鱼客虽然未受过教育,但擅长航海,并能说多种方言。

中型集市贸易港

更加专一化的中型集市贸易港一般位于较好的港口。尽管鱼市仍然盛行,但水运和贸易成了集市贸易的最重要的作用。贸易港与前两者的区别是防御城墙和要塞较多。港口要塞通常驻有沿海守备武装力量,掌握着武装船只。贸易港还是当地沿海大部分绅士与政府官员家宅的所在地,也是商品生产与零售中心,它重商而轻政。船厂、堤岸或码头便于经商者、运输者和渔民停靠船只,上岸做生意。在岸上,绅士、商人和船工们聚集在茶馆和行会洽谈工作与报酬。职业行会是贸易港的一个重要特点。一些行会介绍船工、提供航海情况,一些行会则创办当地水上运输业。

大型商埠

在十九世纪以前,中国有七大港口作为沿海与海外贸易的口岸。这七大口岸(原文如此——译者)从上海向南排列。它们是:上海、宁波、杭洲、福州、泉州、漳州、厦门和广州。须知中国常常采取闭关封港制度,官府定期地关闭港口贸易是很正常的事。即使在这些口岸对外国船只开放或中国的商船允许远航别国时,贸易也要受到政府颁布的各种规章制度的严格限制。

当贸易对外开放时,中国人依靠前面提到的海上监督机构并根据进贡制的规定来管理对外海上贸易。这些海上监督机构以及地方上的行会和政府的海关部门是这些大型商埠的重要机构,它们专门负责管理贸易。例如,到十八世纪,在广州的外国商人可获得当局的准许,让一名中国的引水员登船引导外国船只沿珠江而上。当船只驶抵黄埔岛时,一名中国商务监督、一名买办和一名翻译被派到该船上分别负责检查违禁商品、装货补给、卸载和税务交纳等事宜。中国商船也同样要履行这些海关程序。

据十七世纪时的资料记载:

由厦门驶往台湾的商船从泉州防御司令部领取官方证明,此证明上记有船主和水手的年龄及个人情况和装载的货物。在大登门(一个位于金门与大陆联合军事检查站间的小岛),商船接受检查,看登记与申报的是否一致。当从台湾返回厦门时,台湾防御司令部对其人员的年龄等情况以及装载货物的数量进行检查,并发给一个官方证明。在台湾的鹿儿门,他们要经过联合军事检查站的检查后方可离港。

台湾和厦门的司令部均对进入其港口的船只进行检查。在进港时如发现有走私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则要进行调查。证明必须交有关司令部吊销。如有船只来抵港,而且官方证明长期未交和吊销,那么有关方面就要通知上一级机关,并进行调查了解。

这些大型商埠的特点是拥有众多的都市人口和活跃的商业运输活动。到十九世纪,这些城市的工业有了发展,并且成了商品批发中心。大型院校的建立使商埠成为中国的文化中心。由于政治活动的需要,沿海大型商埠也集中了大量的政府官员,他们掌管各种政府机构。

沿海大型商埠由军队、要塞和城墙严密防守,常常是同时驻有地方武装和政府军。码头、锚地和良好的造船设施使得这些港口城市容纳着海军与航海的高级领导机构。

船 民


明代的渔船

在中国历史上,沿海与河口地区的人民早就开始生活在船上。他们就是所谓的船民或鮓人。鮓人同从事捕鱼、水运、潜捞珍珠等一类职业的人一样被视为从事下贱职业的人。

鮓人所说的是他们的船只所在地的语言。尽管使用的语言与陆上居民一样,但他们却受到陆上居民的怀疑和歧视。陆上的人称他们是“水上一条龙,陆上一条虫”。

历史文献对船民(鮓人)社会地位低下的原因没有记载,但可以分析出其低下的原因是他们到处流动。船民生活在船上,可以迅速转移以逃避官府的赋税和徭役。他们也不象岸上居民那样备受绅士地主的地租盘剥。这些人未受过教育,同沿海地区的文化没有联系,因此也就不能参加全国的科举考试。所以,他们世世代代一直遭受陆地居民与官府的歧视和凌辱。

家族衰败也是鮓人与陆地居民相区别的一个特征。生活在小小的船上难以使家庭世世代代延续发展到中等以上的规模。这也是数世纪以来妨碍官府对鮓人实施控制的一个原因。

沿海地区的控制和人口登记

管理沿海地区老百姓的一种方法是保甲制。保甲制起源于北魏(公元386—534年),当时是作为使农民对邻居行为负责的一种手段。保甲制犹如一个庞大的治安网,将陆上地区组织成十户、百
户、千户的单位,对每一户都保持一份文字记录。保甲制使得官府能一直控制到个人,并掌握着人们的犯罪与守法行为。

从明朝开始,保甲制开始推行到沿海港口渔村、沿海岛屿和船上,例如,沿海地区和岛屿人口集中的地方组织为甲。10甲为一总甲(有100户人家),10总甲为一总保(有1000户人家)。每一户要填写一张表格,记载着家庭成员的名字、年龄和亲属关系。海上流动人口也同样组织起来,所有船只都指定一个船号和港口,刻在船壳上。每10艘船为一甲,每甲推选一个甲长。

有趣的是,1949年共产党掌握政权后对此制度只稍作改变便加以使用。例如,每10艘渔船组成一个单位,只是政工干部取代了推举的甲长。正如在下文将会看到,由共产党人仿效与沿袭的保甲制成了共产党控制现代海上民兵的一种措施。

蒙古人的入侵

十三世纪,北方蒙古骑兵的压力逐渐削弱了南宋的统治。到1206年,蒙古人已巩固了他们对蒙古的统治,25年后又征服了中国的藩属朝鲜。1227年,蒙古人又席卷了中国东北部,并在大都(北京)建都。在随后的10年中,蒙古人跨过了长江,一直打到沿海。他们在那里建造了兵船,学习海上作战以便打败控制着沿海岛屿和港口城市的南宋。1279年,蒙古水军任用越人为水兵、蒙古人为军官在广州附近的有鲀山的一次决定性海战中消灭了南宋王朝。


宋、元时代的战舰“艨艟”

在这同一时期,蒙古人使用海上力量打到了东亚和东南亚地区。1274年,蒙古人首领忽必烈派遣了一支4万人为远征军征讨日本,后因遇上台风而失败。7年之后,元朝皇帝又派遣了一支15万人的部队去攻打日本。但这一次也因台风而遭失败。约4000艘战船沉没了,约13万人不是被淹死就是在日本南部的九洲岛海滩上被打死。尽管水军遭受严重的灾难,忽必烈仍然坚信海上力量。从1283年到1288年,忽必烈亲自指挥了对安南(越南)的一系列海上进攻。1292年,他派遣了1000艘兵船去攻打爪哇(印尼)。

在这一时期,元朝首都大都成为一个强大的军事中心。在这里,蒙古人(元朝)制定出征服整个亚洲的军事战略。城市里集中了大量的部队以及踊跃支援军队的地方民众。向这些地区运送粮食以满足膨胀起来的人口的需要已成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自然灾害与连年战乱使得北方农业生产严重下降,因此粮食问题更加困难。

粮食运输:沿海航线与运河系统

在南方的粮食如何最有效地运往首都的问题上出现了争议。一派主张改进运河的水运系统,而另一派则主张使用沿海的运输船只。但是运河系统已经有几十年没有疏浚,相比之下发展沿海粮船队比较经济。因此,皇帝下旨建造沿海运输船只。

朝廷选择了过去的两名海盗朱清和张魾负责建造船只召募船员。最初,这两人曾为蒙古人贡献出500艘海盗船,后来在帮助蒙古人消灭南宋中又立了功劳。从1282年到1329年这57年中,他们运粮卓有成效。例如在第一年中,他们的一支146艘船的船队总共由上海向天津运送了600万磅粮食。在此之后,尽管受到运河派的强烈反对,他们仍然提高了年运量。1292年已达1680万磅。到1309年,超过了3亿磅,1329年高达4.2亿磅。

但这时又出现了严重的问题,朱清和张魾如此成功以致个人完全垄断了粮食运输业。于是,他们开始牟取暴利。他们在长江流域以3两银子一担的价格收进的粮食,运到北方后则向政府索取每担8.5两银子的运费。据这一时期的史料记载,当时货币稳定,物价低廉。江南米价是3两银子一担。每担米运费8.5两银子,几乎是米价的3倍。运费每年在9、10月份偿付。船主然后用这些钱购买造船材料。每艘1000单位(容量6吨)的船只的造价只有100银锭(相当于5000两银子,约合现在3000美元),但运输1000担米,他们就得170银锭。有这么高的利润,人人都想造船以从事运粮业。

朱清与张魾同朝廷发生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他们造成了地方上强大的经济势力,影响了首都与地方利益集团之间传统的平衡。这种地方主义是中国人政治生活中的一部分。为削弱地方势力,常常需要采取一些策略和暴力行动。

朱清与张魾也并不例外。朝廷中妒忌的对立派散布一些诬蔑他们行贿的谣言,而许多则并非是毫无根据的。他们在上海的海运机构非常有利可图,他们甚至与东南亚地区的藩属进行广泛的海上贸易。元史中就有如下有关他们活动的记载:“粮船和商船犹如云集。朱清和张魾家的一百多人都披金挂银。外国商人馈赠的珍宝、犀角和孔雀羽毛充满了宝库。他们日益显赫,其财产在东南亚最大”。

朱清和张魾与藩属来往已越出他们的职权范围,终于酿成了自己的苦果。1302年,他们两人被指控通敌谋反。朱清被赐死,张魾及其儿孙在北京被处死。

朱、张之死导致了粮食运输收归官营,而且在随后25年中,粮食运输业仍在继续兴旺发展。但一些因素却对粮运业发展不利,如腐败无能的官员被指派去掌管船队,物价飞涨,海上风暴造成损失,海盗活动猖撅。不久,元朝皇帝放弃了海路,改为通过较安全和便于防护的内河水系运粮。

朱清和张魾的经验很有意思,它体现了官督商办的思想。官方的严密监督和干涉的政策使得贸易变得非常冒险。象朱清与张魾这一类商人往往只想谋利,而不愿再投资发展会遭社会谴责和被官府没收的企业。另外,官府处决张魾儿孙一事表明了让亲属介于商务是何等的危险,最后一点就是,关闭海路是后来的朝廷一再推行的政策。尽管贸易具有很多优点,沿海运输业非常有效,但儒家歧商的观点往往得以流行,官府支持海运也只不过是暂时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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